分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1、公**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; 2、公司盖章的《*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*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 3、公司章程(由公**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司公章); 4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; 5、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;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;无偿使用的,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;未取得房产证的,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;租用乡村无产权证明房产作为住所的,也可由房产所在地乡镇**出具证明;出租方为宾馆、饭店、有形市场的,提交宾馆、饭店、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属*房屋的,应提交*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《*房地产租赁许可证》。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,还应当提交《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表》。 6、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; 7、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**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;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**出公司的经营范围。 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**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。 注:依照《公**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。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。